ELAZAbalabalabala

<艺术如是说>,aph湾越非国设。

  • 湾第一人称

    文中提到画作“The Flesh”属虚构



    人人都是肉欲的仆人,是不是?她们一点一点汲取你的感官,四面八方抱住你,从头皮到脚趾的战栗,像黑色的…...


    浪花不应该是白色的吗?我移开目光,字体是镶金的,展览会的缘故。百叶窗虚拉着,阳光刚好能整个覆住画框,展览会的缘故。


    阮氏玲在听不清别人问句的时候往往不会贸然请人家再重复一遍,而是会贴近并微笑,像现在这样。我熟悉她,我闻着从她脖颈处传来的香味,我心领神会。我没有再张嘴,因为这位长发姑娘正在全神贯注地盯着我刚刚已浏览过的这幅画。


    “The Flesh,肉体。野兽派,1907,作者不详,你也知道亨利·马蒂斯吗?”阮氏玲提取关键词一般地念出简介上的句子,她没看到画上的字。她语调平平,我根本不会知道她是在向我发问。我捏下手中喝完的可乐罐,到现在还在疯狂碰撞,砰砰砰砰。我是说心跳,砰砰砰砰。


    可乐罐跳了两下就瘪了,我捏在手里没有去扔,哪怕垃圾桶在会场随处可见,最近的一个--我用余光瞟到了,离我只有两秒钟的车程,化在我手里都不会扔,听听这铺天盖地卷来的心跳吧。


    爱情,毫无疑问,是不需要公式的。很明显长达一个月的追随——或许你会说这是跟踪,谁在乎?她感觉到了,现在她认识我了,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也知道亨利·马蒂斯吗?”我必须知道,当然,我为她而热爱艺术。


    所以接下来的一切也就顺理成章了吧?我们交换名字与电话,尽管我连她家在哪她每天下午几点出门都知道了。我们约在咖啡店见面,互相倾听对方对野兽派的看法,光打在阮氏玲的脸上,她要了一杯柳橙汁。“哪位小姐的卡布其诺?”我举手,这个习惯改不掉。玲短促而放松地笑了一声,我真不应该离开座位去迎接那个老板的臭脸,他注意到我后冷淡地将咖啡往外一推;老板旁边站着的看起来文文弱弱的戴眼镜的店员倒是不好意思地对我点点头,意思是——请你多多包涵。玲在桌子旁收敛了笑容,好奇地望向这边。“你们长得挺像的,”灯光投下来,在她秀气的脸上打下睫毛颤动时的阴影,这使我头晕目眩:“亚洲人长的都像,我们不也长得很像?”我说,“现在我们只谈论美和你。”


    本质上不是一样的吗?做我的人体模特吧?


    生活是即兴的,玲,我这样哄骗她。我们认识到今天是第二个月了?你的头发驯顺又浓密,我说,为何要被发绳束缚着呢?你的身体,玲,像艺术品,像安格尔笔下的女人,柔软平滑失真。为什么不试着让我为她作一幅画呢?


    我不会抽烟,至少到今天前我都没试过。灵感是在一瞬间内发生的,如果那也可以称之为灵感的话。我铺开画板,烟雾使一切飞升,爆炸,下坠。我听着她的喘息,那个叫阮氏玲的姑娘的喘息,她谦逊却又高傲,她掩盖它,就像她看似温顺友好实际拒人于千里之外,害羞的她或许还想过没人配得上她。我揽过她的下巴,瘦削却温热。她的脊背细腻而光洁,像她衷爱的奥黛。我的漂亮姑娘有着惊艳的脚踝和脖颈,裸露在空气中,伴随着她耳后的淡红。她汲取我的感官,用她的神情与声音,自四面八方如潮水卷来。我什么也不用做,我不抵抗,我只是站在水里,更不会去思考:浪花不是白色的吗?


    我熄灭烟,然后抚上她瘦弱的肩。一整天,我说——我们可以有一整天。




    短打,很不爽,写得很爽。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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